自序 作者早在西元2000年8月完成民法概要-案例式乙書後,就有個心願,即要以同樣案例式的方式來寫出一本有關「商業管理與法律」的書。以供商管學科之學生或通識教育所用。歷經十多年的歲月,以個人歷年所寫的講義,將它集結付印成本書。
作者在此要說明兩個問題,第一問題,即何以要寫這一本書?第二問題,即何以要用這種案例式來寫這本書?關於第一問題,作者自德國學成返國後一直在非法律 學系任教、非法律學系中,尤其是商管科中之法律課程,總無法排除商事法一科,但有一問題一直困擾著(相信同任教於商事法之先進前輩有相同的困擾),即商事 法中包括公司法、票據法、海商法、保險法等四法,其法條總數近1,000條。但學校排定商事法的節數,每週不超過三節,任教者要在每週三小時時間內教完上 述四大法,即簡直是不可能的任務,因此如何去選擇上課內容,成為一大挑戰,作者乃根據商管學科學生畢業後如要經營商業,其應認識的40個主題,而設計如此 的授課內容,以供商管學科學生在校研讀商事法一科之內容。關於第二問題,作者何以選用案例式方式來寫這本書?根據作者個人多年任教於非法律系學科之教學經 驗,發現如使用傳統的教科書,而不舉例的教學法,將無法引起商管學科學生學習商事法的興趣。作者為改善此一現象,乃大膽嘗試改用案例式教學法,也因而得到 上課學生不少迴響與認同。作者乃就民、商法規之規定去設計一個主題,配合法規,而將主題所延伸之問題逐漸開展,將整個法律規定完整討論,其最終目的,乃在 於使學習者學得如何運用法律規定。並暸解法律的界線在哪裡。
本書就商業經營分成下列兩個面向為內容:
第一篇 商業經營之內部事務與法律 於此篇之章節中,主要討論公司行號之內部組織與法律。公司與受僱人員間之法律關係、何者為公司負責人及經理人、股份有限公司股東之權利及義務及公司內部人員之行為規範、公司如何將公司財產投保財產保險等等。
第二篇 商業經營之對外事務與法律 於此篇之章節中,主要討論公司行號對外可能發生的法律關係,例如:公司與他人簽訂買賣契約,其成立要件及生效要件、公司與他人簽訂買賣契約,其為出賣人,則應負何等責任、公司如何簽發支票,以給付款項等等。
商業管理與法律之層面相當複雜,每人所切入的角度亦不同,作者以個人所學,列舉40個案例,以作為從事商業行為者參考之用。又以本書的量,如教授商事法 之前輩先進以本書作為教科書,以一學期三學分的時間,可能無法將本書全部授完。因此作者建議,授課先進可以以個人偏重重點加以選擇為授課內容。
本書能順利付梓,應感謝我的助理張耕樸同學,他辛苦的打字及校對;另外必須感謝我的內人童惠玲老師,她全心照顧二位子女,讓作者得以安心寫作。另也感謝新學林出版股份有限公司同仁全力配合與協助。
以案例來設計並探討法律問題,原本有其困難之處,且此方式乃作者嘗試使用,疏漏之處尚屬難免,有待時日加以訂正,並尚祈前輩先進不吝予以指定。
作者:陳國義
2014年7月15日
於國立高雄第一科技大學金融系研究室307室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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